志书篇目的横排与标题的选定
关于志书篇目横排的原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本届修志以来也已作过不少讨论。但在修志实践中,横排原则往往被阉割,甚至有些修志同行指责横排门类的原则束缚了新志的创新,因此主张篇目设计“宜纵则纵、宜横则横”。于是对志书“横排纵写”的原则在认识与实践中产生了很大分歧。有些志书干脆抛开这一原因,按社会政治属性分期列目,还有的同志为“先分期、后分类”的“创新方式”总结出一系列理论根据。这就使目前越来越多的志书篇目在“宜纵则纵”方面大大放宽了尺度,甚至大量出现分期性门目。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故借此对志书篇目横排的原则重陈已见,与志界同行们商榷。
一、横排门类与纲目体是构筑志书框架的基本原则
中国的地方志书发展至今,经历了千余年的变革和选择,如今它之所以成为独立于中华书林中的一类书籍、一种书体,除了它在行文、资料选用等方面的特点之外,“横陈门类、纵写始末”的结构是其重要的标志性特点。即使主张“宜纵则纵”的同志也不否认“横排纵写”是志书区别于其他书体的根本特征之一。志书的横排是按纲目体归纳各类客观事物之间的领属关系和内在联系。它的结构的严谨性就在于用不同层次的概念构筑起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网络。对于纲目体,贾辉铭同志在《史志文萃》1989年第4期上着文《新修方志的一种结构—纲目体式》,作过专门阐述,故此不再赘述。按系统论的原理分析,客观存在的事物同处于一个巨系统中,巨系统包括若干大系统,每个大系统又分为若干中系统,中系统又可分为若干支系统,子系统,环环相扣,纲目体正好适宜反映各系统之间的层层联系。横排就是按照纲目体(而不是章节体)一层一层体现各层次系统中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原则尽管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但修志同行们多数还是把这样的篇目结构视为篇目设计的最高境界。
横排门类的列目原则往往要考虑“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但由于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加上社会分工有很大的随意性,所以构筑“横排门类”的纲目体的篇目有很大的难度。加上横列门目还要顾及到历史上一系列事物的旧类,这就使不少修志同行将维护志书篇目横排结构的严肃性视为畏途。因此,主“升格”者有之,有“纵横兼用”者有之,主张按部门职责分工列目者有之,主张政治部类纵向列目者也有之。面对诸多争议,我们在反复思考:综合性志书中能否依照纲目体构筑真正“横排”的篇目。经过几次反复推敲,我们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我们设计的《石家庄市志》总体细目从最高一层的“篇”到最低一层的子目,都力争严格按事物属性的领属关系设列、归类,在篇目中不出现任何一个常有时间阶段性的概念,绝对没有一处按时期纵向列目的现象。我们并不以为这是一种复古或守旧,恰恰是对志书篇目结构的一种完善和创新。它不但利于纵向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而且比较严谨地体现了客观事物各层次之间的相互联系。横排的篇目不仅不会束缚我们记述政治属性事物的根本性变革,反而更有助手记述同类社会事物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特点。
二、篇目标题选用的一些原则
横排门类是按各种事物的社会与自然属性列目的,不是按其政治上的进步与反动列目的,所以我们认为篇目标题选用时有三点主要原则:一是忌用褒贬性词语,选用中性词;二是忌用具体时间阶段词的概念,选用涵盖历史始末的概念,三是选用的标题必须能保证内容的纵写,不必加用“沿革”、“变迁”、“发展”之类动态后赘词。
志书结构的“横排纵写”,就决定了每个终级标目必须保证内容的纵向记述,这些标目不仅能包容事物的现状,而且能涵盖古今历史,所以在这些标题的概念之后加“沿革”、“变迁”、唆展”之类动态赘词是多余的。如“政区”就是记述古往今来政区的变迁(沿革),而“机构”就应记述古今机构的变迁,这是志书纲目体对篇目标题的规定性所使然。正因为志书每个终级标目之下所记述的内容都遵循“详今略古”、“贯通古今”的原则,纵向反映各类事物的发展始末,所以诸如“高新技术抄、“体制改革”、“教育改革”、“业务扩充”之类具有明显阶段性和动态性的概念不能用作标题,也就是说这些内容不能立目给以“纵向记述”。志书“横排纵写”的特征决定志书每个终级标目之下所记述的事物都是一个完整的历史范畴,虽然有些事物只有十几年或几十年历史(如卫星地面接收站、电子工业,计算机生产等),但也涵盖这类事物的全部历史。从历史范畴着眼,昨天的“高新技术”今天可能已经成为一般生产技术,而今天的一般技术在历史上却曾是“高或新”的。有人以为列上“高新技术”、“体制改革”就算突出时代特点,这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真正体现时代特点应在每项内容的纵写上下功夫,通过纵写历史体现当代技术的先进性,体现“改革”在每个门类中产生的作用,时代特色就在其中了。“改革”作为近十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应体现在社会各个领域,而不能在纵写的体例之外,横着按时间切出一块来专目记述。致于有些志书采取按社会性质分期列目的方法,不仅打乱了志书的纲目结构,而且不利于记述事物的变革过程,至少不利于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同类事物的对比。
三、类且与按时间列目的一些交叉
在客观世界中,有些事物之间存在时间上的承袭性,即一类事物消亡而恰好另一类事物产生。如儒学、书院、私塾消亡过程中,产生了现代学校教育。我们在志书中列目时,儒学、书院、私塾与小学、中学、高等教育并列,并不是按历史分期列目,而是按事物性质所分的类。儒学、书院、私塾作为一种教育形式从产生至消亡有它们全部历史,它们是一类与现代学校教育并列的事物。再如,在北方许多城市,“木桥”随着“石桥”和“混凝土桥梁”的兴起而消亡了,“人力黄包车”,随着“三轮车和汽车”的产生而消亡了。但在志书中木桥与石桥、混凝土桥并列,黄包车与汽车并列,也是按类列目,不是分期的“纵排”。再如政权中“封建社会的州府县衙、国民政府、日伪政府、人民政府分别列目,虽然各目之间有时间先后的承接,但仍是按其政府的属性划分的类目,这与把一类事物分成若干时期列目是不同的。只要我们正确把握事物归类的科学原则,横排纵写就能构筑志书严谨而科学的体系。而这其中,深刻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摘自《广西地方志》期刊199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