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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数据统计
        主动公开
        288373条
        依申请公开
        100条
        依申请数量
        291条
        依申请办结数量
        2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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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紫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277 发布日期 2021-01-31 09:40
        来源 紫阳县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紫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紫阳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任务,为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制度建设。4月17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紫阳县以此为契机,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县政府办先后制定下发了《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紫阳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紫阳县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环节,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深化公开内容。要求各镇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扶贫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三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稳步推进相对集中审批,完成了1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通过印制办事指南、微信公众号和“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等多种方式向办事群众公开办事清单、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等内容。四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在3月26日召开的县政府2020年第3次党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上,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集中学习,县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多次安排部署。 2020年,全县共发布政府信息16780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705条,通过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社区公示栏等途径发布信息12075条。公开政务服务事项518项,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86条,办理县长信箱信件502件,开展了9次民意征集,公开政府文件81件,发布惠民政策、疫情防控解读信息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县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采取多项举措,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2020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主要涉及项目投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把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关。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修订了《紫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县司法局严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关,对截至2020年8月20日以前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文件“有效、废止、失效”等情况进行标注,实行了“三统一”编号。
          (四)平台建设。5至7月份,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政府网站后台统一集中到市级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网站年度独立用户访问总量400405个,总访问量1843980次,切实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全面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统筹安排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各镇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1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承担本单位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线上信息公开业务群、电话一对一指导和线下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加大对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定期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对镇、部门年度综合考核,2020年全年共抽查6次,下发通报5次,对个别镇和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整改,切实提升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0

        +72

        106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1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

        +29

        6754

        行政强制

        8

        +1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13

        29209.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足、大而化之”现象。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单位虽然配备了人员,但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固定、流动性强,业务工作断档。三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指标要求理解不精准现象。四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需加强,存在力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镇、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县对镇、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分值。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对标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环境保护、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监管,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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