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参与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达3040家。但在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中,还存在部分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组织耗费着行政管理成本,挤占了社会资源,存在潜在风险,严重影响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去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按照“分类整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对照5类整治重点,细化4种整治措施,持续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清理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44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以社会组织专项治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在促进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自律、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
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