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机构设立、责任落实三项举措,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落得实。县上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县各镇、县直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了责任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要求,组织各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依据和流程和行政执法责任分类表,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了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基本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主动公开信息等内容的网上公开工作。
(三)充实公开内容。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政民互动、公示公告等栏目,全方位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2012年,我县又对网站部分栏目进行了改进更新,充实了相关内容,建立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创建省级生态县》、《中国最美丽乡村》、《首届“道德之星”公众评选》、《富硒茶文化周》、《中国•平利第四届“茶之旅”文化节》等特色专题栏目,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
(四)创新公开形式。一是利用网站进行公开,扩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受众面广的目的。二是利用县电视台、党政刊物、简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通过平利电视台、平利通讯以及各单位创办的行业刊物和简报等形式,发布公告、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广泛公开内容。三是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公开信息。通过上述措施,既增加了政府从政行为的透明度,又便于群众进行适时广泛监督,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279条,政府文件316件,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公众在网上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和平利发展动态,获取更多的信息资源。
(二)通过电视、简报、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各镇、各部门通过平利电视台和简报以及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各项政策,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31日,全县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条,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3件,主要涉及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保障领域,除1件信息不予公开外,其余8件已全部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进展良好,但仍存在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在全新改版平利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